
處分文件
北京時間11月6日,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召開新聞委員會通氣會,通報了對孫楊的處分決定,國家游泳中心作出對孫楊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決定:暫取消參加國內外一切比賽資格;暫不參加國家隊集訓;不代表國家隊參加任何社會行動和新的商業活動。游泳中心堅決支持浙江執法部門和體育等部門對其作出的處罰。
11月3日,在杭州一輛保時捷卡宴與公交車發生刮擦,圍觀群眾發現卡宴駕駛員竟是孫楊。據交警部門查實,孫楊系無證駕駛。4日下午,孫楊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天。隨后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對外發布了對孫楊在全運會后多次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孫楊被處以停訓、停賽、停止一切商業活動,以及建議暫不參加國家隊集訓的嚴厲處罰。
以下為《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對孫楊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決定》全文:
游泳運動員孫楊11月3日發生無證駕駛機動車事件,受到公安部門行政拘留處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作為一名奧運冠軍,孫楊本應嚴于律己,自覺擔當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向社會各界展示中國運動員良好的精神風貌。但近期以來,孫楊目無國家法規,多次嚴重違反運動隊管理規定,觸犯了道德底線,背離了體育精神,嚴重損害了國家游泳隊和中國運動員的形象,辜負了國人的殷切期望和厚愛。
為了教育挽救本人,嚴肅隊規隊紀,警示其他隊員,維護中國游泳的良好形象,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堅決支持浙江執法部門和你體育部門對其作出的處罰,同時根據《國家游泳隊運動員管理辦法》決定對其進行如下處理:
一、暫取消參加國內外一切比賽資格;
一、暫不參加國家游泳隊集訓;
二、不代表國家游泳隊參加任何社會活動和新的商業活動。
孫楊曾經為中國游泳事業的發展做出過積極貢獻,此次嚴重違規違紀行為令人十分痛心。希望孫楊能夠在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以實際行動充分認識并改正錯誤,走出逆境,努力把自己塑造成為全面發展的新人,繼續為我國的游泳事業做出貢獻。
(中國青年網)